五年规划 绘制投融资体制改革蓝图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实施意见》提出,未来5年的改革总体思路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开放社会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服务体系。按照总体目标,成都市将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政府调控有力有效、融资方式丰富多元、投资服务高质高效、市场环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在文件印发实施的5年有效期内,成都市将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
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成都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而在精减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方面,凡国家和省、市未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核准的投资事项,按照隶属原则,应进一步下放到区(市)县核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前置要件审批核准权限同步下放。
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则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实施意见》提出,要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公开公平准入 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更多行业和领域的建设运营;同时,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合理运用价格机制,鼓励项目投融资模式多元化。
另外,《实施意见》首次提出,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违规实施、监管不力等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要大力拓宽融资方式,支持市级投融资平台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融资合作,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预算资金、政策性贷款等财政性资金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片、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在直接融资市场,成都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或集合资金依托计划;支持企业在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进行债券和股权融资。在间接融资市场,成都市将积极发展社区金融、村镇银行,加快推进民营银行筹建,支持本市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上市,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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