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230万元奖励品牌企业
时间:2015-06-08 信息来源:闽东日报
日前,福安市政府对2014年度12家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企业、3家获得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企业、3家获得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3家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奖励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并兑现奖励金230万元。
为大力推进福安市实施品牌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该市制定“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对2014年度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企业、2014年获得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企业和2013年度获得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奖励。(王旺声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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