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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传泉州城市品牌有奖励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工商局《关于深化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8年,全市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0万件,拥有135件由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及1200件福建省著名商标”等目标,为进一步将我市建设成为“商标强市”提供政策保障。

  本报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苏晓晖 林彬

  优先支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商标发展

  《意见》从提高商标品牌管理水平、扩大龙头企业的品牌效应、深化商标品牌国际化工作、完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等四方面明确我市下阶段深化商标品牌工作内容。

  “在提高商标品牌管理水平方面,我们主要按照"注册一家企业、申请一件商标、建立一个域名"的路径,指导中小企业采取商标名称与企业字号、网站域名相一致的商标策略,以方便企业对外宣传并能有效避免被他人搭便车抢注的情况发生。”市工商局局长陈开基介绍说:“同时,《意见》还优先支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商标发展,鼓励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等相关市场主体注册并使用声音商标。”

  建立两个联席会议帮助企业维权

  随着我市商标品牌发展速度加快,商标侵权案件随之而来。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75件,案值达772万元。为进一步完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意见》提出建立商标执法联席会议、人文资源商标保护联席会议,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组建品牌维权联盟,构建“企业自律、行政执法、司法救济、社团维权”的新型商标保护体系。

  同时,进一步加强传统领域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电商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文领域的商标品牌资源,做好全市地理、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注册,防止恶意抢注。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已全面打响“人名商标”保护战,指导德化陶瓷、台商投资区木雕等一大批工艺美术大师将人名注册成商标,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作品附加值。目前,全市已注册的和正在申报的“人名商标”已超40件。

  设立泉州城市 品牌推广基金
  此外,《意见》提出,设立“泉州城市品牌推广基金”,鼓励品牌企业在商标宣传、创意广告中植入泉州地域、人文风采和视觉符号等城市元素,对利用连锁店、加盟店、展销会、订货会等市场传播渠道同步进行泉州城市品牌传播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被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的服务类商标、农产品(000061,股吧)(地理标志)商标,所在地财政可再给予一定奖励。如晋江市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石狮市对海洋产业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德化县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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