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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龙头企业 培强致富标兵 重视品牌建设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打好山区扶贫攻坚战,实施产业扶贫,除了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外,更重要的是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在增强内生动力上下功夫。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涌现出的龙头企业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也是山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力量。龙头企业开拓新的产业基地,既能帮助散户走上市场经济发展之路,降低市场风险,又能确保龙头企业解决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难以扩大问题。龙头企业要发展壮大,除了政府的支持、帮助和引导外,更重要的是要从长远发展出发,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自我发展壮大。

一是龙头企业间要采取联合、重组、兼并等多种形式进行整合,走1+1大于2协同发展之路,避免小而全、多而弱的现象,实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成长为区域范围内生产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二是各散户要转变经营理念,利用自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优势,与龙头企业签订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合作协议,形成利益共同体,使自己能够很好地融入到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去。三是龙头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增加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四是龙头企业要与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建立紧密的联系,形成“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联结模式,切实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五是龙头企业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部门的科技协作,并通过引进科技人才,建立相应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攻关,提高产品的研发能力。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说到底要有人,特别是热爱农村工作的人、愿意在农业生产一线工作的人。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投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人的培养上下功夫,培强致富标兵,发挥示范效能。重点培养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培养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

一是鼓励和支持乡镇一般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创办、领办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成为农民致富的领路人。二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项目,使他们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大显身手、施展才华。三是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让农业成为他们就业创业的重要领域。四是对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和有志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加大培训力度,为农村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挥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示范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涉及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府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更关系到当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争创名牌,确保食品安全,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

一是通过多种途径的品牌宣传活动切实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树立起品牌是一种生产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的理念,为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基础。二是要大力推进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增强商标意识,学会运用商标来提高产品的市场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挖掘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塑造具有个性和特色的农产品品牌,设计和培育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四是通过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做到生产有标准、质量有标准,促进提升品牌农产品质量,促进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五是各部门应当在资源、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保障,如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广平台,协助进行品牌宣传等,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六是要完善品牌保护机制,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惩处侵害品牌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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