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四川高一学生将取消省优生保送资格条件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日讯(记者 陈淋)1月3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值得关注的是,在保送资格条件中,《通知》规定,对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送资格条件,2020年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招生;2018年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如申请就读其他专业,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由高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此外,从2019年起,经成都外国语学校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自行向有关高校申请专项测试。学生所在中学不得擅自安排或分配考生报考指定高校,不得干涉学生报考意愿。高校相应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定向名额到中学。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所在中学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中学或部门将申请保送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班级、申请保送资格类别、获奖学科、获省级优秀学生信息及其事迹等关键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校园网站和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多级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所有被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须于2018年4月9日前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拟录取的,只能在其中选填一所高校志愿。4月18—27日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新生名册寄发相关高校。
《通知》明确,保送生录取要体现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保送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审查有关学生保送类型、保送资格、招生学校拟录取专业等内容,认真负责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此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并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所需非通用语种专业倾斜。凡申请保送的学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体检。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之前,均须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已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通知》强调,保送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有关高校、中学及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保送生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保送生的资格审核及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本单位网站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违规考生、高校、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及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